
本局簡介

標題: | 一、本局自民國88年1月19日正式改制成立「桃園縣消防局」,人員隨之商調移撥366人,復依據 縣府91年12月4日第693次縣務會議決議,修正局銜為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」,溯自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,民國103年12月25日配合本縣改制直轄市,訂定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更名為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」。 二、目前本局組織規模,置有8科、5室、1中心,4個救災救護大隊、1個特搜大隊、40個分隊、4個搜救救助分隊,人員編制合計1688名,現有人數為1559名(累計至109/11/30)。 三、成立沿革 (一)桃園縣有消防歷史記載,最早出現在日治時代。 (二)台灣光復後,成立常備消防隊等組織。 (三)民國41年改隸桃園縣警察局,由保安課兼辦消防業務。 (四)民國45年正式於警察局編制內成立消防隊。 (五)民國87年6月16日桃園縣議會審議通過「桃園縣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 (六)民國88年1月19日消防節當天,桃園縣消防局正式掛牌成立。首任局長由謝呂泉先生出任。 (七)民國92年1月1日桃園縣政府第694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更名為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」。 (八)民國96年10月1日局長石增剛榮陛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局長。 (九)民國97年1月16日成立第5救災救護大隊。 (十)民國98年6月10日成立茄苳分隊。 (十一)民國98年6月20日成立青埔分隊。 (十二)民國98年12月23日局長謝景旭榮陛桃園縣政府消防局局長。 (十三)民國99年8月1日成立第三搜救救助分隊。 (十四)民國100年7月1日成立第四搜救救助分隊。 (十五)民國102年1月1日修正「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」,災害管理科更名為整備應變科,並新增減災規劃科。 (十六)民國102年1月17日成立三民分隊。 (十七)民國102年9月16日成立大有分隊。 (十八)民國103年12月25日配合本縣改制直轄市,訂定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暨編制表」,更名為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」,並新增危險物品管理科及督察室等2個一級單位。 (十九)民國103年12月25日配合本縣改制直轄市,胡英達榮陞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局長。 (二十)民國105年10月07日成立埔心分隊。 (二十一)民國107年7月12日局長謝呂泉出任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局長。 (二十二)民國107年9月1日修正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」,整備應變科更名為災害管理科,裁撤減災規劃科,並新增民力運用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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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2020-12-18